科陆电子收关注函:要求说明美的集团与深圳资本集团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等事项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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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5月26日向科陆电子发关注函,要求结合深圳资本集团对公司权益变动时点及形成实际控制时点,充分论证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相关安排的合规性;明此次表决权委托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是否已生效;说明截至回函日,美的集团是否已如约支付保证金至转让方开立的共管账户。

  科陆电子5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与美的集团签署协议,拟将持有的8.95%股权以6.6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美的集团,转让价款约8.37亿元;同时,美的集团拟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科陆电子2022年度定增募资,认购价格3.28元/股,不超13.86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美的集团将持有科陆电子29.96%的股权及表决权,成为科陆电子的控股股东,何享健成为实际控制人。

  上述公告显示,此次深圳资本集团与美的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此次表决权委托在委托股份过户至美的集团名下之日止。同时,上述委托的126,047,248股股票需在相关安排取得转让方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如需)等条件后方可完成交割,而美的集团应自上述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股份转让价款30%的保证金(即2.51亿元)汇入转让方开立的共管账户。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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