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为捐赠药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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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在举国携手共抗疫情,共克时艰的时刻,我市爱心企业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价值1160万元的国家防控疫情推荐药品及清热解毒类药品,其中向湖北省武汉市捐赠600万元药品、向潍坊市捐赠360万元药品、向辽宁省东港市捐赠200万元药品。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及时跟进对捐赠药品进行了现场核查。

  对于捐赠的药品,一是应为防控疫情急需的相关产品。二是捐赠人应对捐赠产品的质量负责;捐赠时须向受赠人提供产品清单和检验报告,其中,药品有效期限距失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三是须为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且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此次沃华公司捐赠药品包括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列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推荐用药的防风通圣丸;清热解毒类药品橘红梨膏、鸢都感冒颗粒、炎热清颗粒、银黄颗粒。经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逐一核实,沃华医药所捐药品均符合相关规定。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面前,鼓励和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捐赠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和有关单位做好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确保来源合法、安全有效,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流入医疗使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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